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凤庆县地处临沧地区西北部,跨东经99°31′~100°13′、北纬24°13′~25°03′之间,县城凤山镇居县境中部,东至云南省会昆明市580公里,南距临沧行署驻地123公里。东西最大横距59公里,南北最大纵距91公里,总面积3340.2平方公里。均为山区峡谷,仅营盘区有少许丘陵盆地。凤庆县位于滇西纵谷南部,境内群山连绵,山川相间。由于澜沧江及其支流顺甸河、黑惠江、迎春河切割,从北至南形成四大峡谷。西部地势较缓,呈波浪式向西延伸,形成以营盘为中心的中山丘陵盆地。境内最高点为大雪山黄竹林,海拔3098米。最低点为孟统河出境处,海拔900米。县城海拔1578.8米。凤庆县辖8个镇、5个乡(其中2个民族乡):凤山镇、鲁史镇、小湾镇、营盘镇、三岔河镇、勐佑镇、雪山镇、洛党镇、诗礼乡、新华彝族苗族乡、大寺乡、腰街彝族乡、郭大寨彝族白族乡。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:全县总人口426943人。